各单位:
根据近期全国疫情发展实际,结合学校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公司及所属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关于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提示
1. 再次提醒本单位教职工近期减少外出、非必要不离沪,确需离沪的,应及时在教职工应急管理系统填报各类动态信息。注:若在动态行程中途经风险地区的,也需及时更新个人行动轨迹(登录教职工应急管理系统—我的—流动调查)。同时注意做好健康管理,增强防护意识。
2. 离沪教职工在返沪前14天应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对于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须持健康码绿码或有效健康证明返校报到,返校后应开展7天自我健康管理。
3. 来自或需要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区(县)的教职工,在该地区恢复低风险级别前暂不返沪、返校。如因特殊原因已经从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区(县)返沪的师生员工,须按照要求实施14天校外集中(居家)健康管理,并实施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2次核酸检测一般间隔7天),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方可申请返校,入校后继续进行7天自我健康管理。来自或需要途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除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区(县)外),返校前需持3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4. 来自或途径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调至低风险地区(过去14天内)的教职工,原则上暂缓返沪、返校。如因特殊原因已经返沪的教职工,须进行7天校外集中(居家)健康观察,期间合理安排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申请返校,入校后继续进行7天自我健康管理。
5. 对于境外(除澳门)返沪的教职工,入境后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管控措施,并须再进行7天校外集中(居家)健康观察,期间合理安排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申请返校,入校后继续进行7天自我健康管理。
6. 对于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以及密切接触的教职工,暂不安排返校报到,直至康复后1个月且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可以申请返校。
7. 对于同住家人有自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情况的,相关教职工应在返校前及时向学校报备,并于返沪后提前在校外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申请返校,入校后继续进行7天自我健康管理。
8. 返校前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者,应及时就医,待症状消失,身体痊愈后,凭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申请返校。
9. 提醒教职工进一步增强个人防护意识,随身携带口罩,避免到人群密集、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乘坐公共交通、校车或在人群密集的封闭场所时应佩戴口罩。在外出活动期间应切实加强个人防护。养成勤洗手、“一米线”、公筷制、分餐制、咳嗽喷嚏时注意遮挡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二、 关于从严审批校外人员入校的提示
1. 各单位应注意从严审批校外人员进校,特别是外省市人员进校,特殊原因需要进校的,应提交进校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行程码,外省市人员还需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此外,各单位还应及时关注国家、上海市和学校风险地区调整信息和人员管控政策,对于已审批同意进校的人员,若发现其来自或途经风险地区,应根据疫情动态实时取消涉及人员的进校权限。
2. 由单位管理员在教职工应急管理系统后台批量代申请的,需在代申请模板表格sheet2中添加或查看省外进校人员的核酸检测报告,有审批权限的单位负责人在审批校外人员入校时可关注以上信息。
三、 关于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的提示
1.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正在进行的各类活动进行全面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 近期所有举办的聚集性活动原则上都应该取消、推迟或改为线上进行,确需线下举办的活动,应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由活动举办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防控方案,并按程序进行报批,没有得到地方疾控部门批复同意,一律不得线下举行活动。
3. 拟举办的活动,应严格落实审批制度。
1)对于100人以下,仅校内人员参加的聚集性活动,由归口管理部门(活动签报审批部门,如科技处、文科院、或学校办等)审批同意后方可举行。
2)超过100人的聚集性活动,以及有外省市人员参加的100人以下的聚集性活动,应严格按照《上海市集体类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向地方防控部门提出活动申请同意后方可举办。
上海华东师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