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申中外文化交流服务有限公司采购招标公告
就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上海华申中外文化交流服务有限公司采购
1.2. 项目类别:货物类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 招标内容及要求:上海华申中外文化交流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中北校区和闵行校区包括水产及水产制品、肉类及肉制品、家禽类、速冻食品、蔬菜、调料干货、水果等。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招标采购内容,并按实际内容结算。
1.5. 交货期:按要求分批供货。
1.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7. 履约期限:合同生效后1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2. 投标人具备相应项目的经营权。
2.3. 投标人所经营产品须资质齐全,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产品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2.4. 投标单位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内无食品安全问题不良记录,且投标人近3年 内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问题不良记录。
2.5. 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及监督检查机制,具有较 强的供货能力、采购配送流程完善,具备良好的物流配送能力,货运车辆符合国家食 品配送标准及食品运输及储存条件。
2.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良好记录。
2.7. 不接受被列入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供应商报名。
2.8.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诉 讼情况。
3.1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华申公司采购招标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
4.备注:(1)投标单位必须将投标文件发至邮箱:gyslx@huashen-ecnu.com参加投标
(2)投标文件须包含1公司简介2营业执照3食品流通许可证4企业最近一期的纳税凭证等内容5、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或者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投标人情况介绍、项目配送配备情况,配送服务组织案)
(3)本公司送货地址:中山北路3663号、虹梅南路5858号
(4)本次接受投标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
联系人:程其韵
电话:62233720
邮箱:gyslx@huashen-ecnu.com